年产2万吨改性C5石油树脂及2万吨DCPD加氢石油树脂项目 环评二次公示

我公司委托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年产2万吨改性C5石油树脂及2万吨DCPD加氢石油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正在编制中,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特向公众公告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濮阳市瑞森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厂址位于濮阳市黄河路西段,为给居民创造良好居住环境,改善城市规划布局,响应濮阳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政策,拟投资58000万元搬迁于濮阳市濮阳县化工产业集聚区北区,建设年产2万吨改性C5石油树脂及2万吨DCPD加氢石油树脂项目,本项目属于搬迁扩建性质,占地面积180亩。生产规模为年产2万吨改性C5石油树脂,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2万吨改性C5石油树脂生产线一条及配套辅助工程等。主要以C5为原料,乙烯裂解C5馏分中分离出环戊二烯,提高其中的间戊二烯和异戊二烯含量(提纯后的中间产物称为脱环C5),通过催化剂作用使脱环C5发生聚合,聚合反应生成分子量在1000~3000的C5石油树脂,同时副产低聚物、双环戊二烯、未聚C5、重双环、轻C5、氢氧化铝等。控制不同的反应温度及改性剂添加量即可生产轮胎橡胶混炼用精C5石油树脂、热熔路标漆用精C5石油树脂和胶粘剂用精C5石油树脂。
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已在濮阳县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备案,备案文号为2105-410928-04-01-571434。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次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1)废气:主要为工艺不凝气、导热油炉废气、备用燃气锅炉废气、造粒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火炬废气、罐区和装置区无组织废气等。
2)废水:主要包括水洗、碱洗与汽提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废水、脱盐水等清净下水等。
3)固废:主要是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导热油炉产生的废导热油、制氮废分子筛、设备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的废油和污泥、生活垃圾等。
4)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空压机、风机凉水塔、泵类。
三、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上述环境问题,评价单位提出了对应的减缓措施和对策,主要有:
    (1)废气治理措施:本次工程的工艺不凝气成分主要为C5烃类,进导热油炉作为燃料。本次工程导热油炉燃料需补充部分天然气,导热油炉与备用燃气锅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烟气各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造粒机头有机废气采用“填料塔+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造粒机尾及包装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送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全封闭,废气通过引风机送“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开停车吹扫废气、安全阀超压起跳排气、储罐挥发等产生的有机气体经管道收集后送地面火炬燃烧处理。废气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政策要求减少无组织排放,经采取上述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经“隔油+混凝沉淀+水解酸化+UASB工艺+A/O生物氧化脱氮”处理后达标外排至户部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青碱沟,终经金堤河入黄河。
    (3)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活性炭、废导热油、设备废润滑油、污水处理站隔油池产生的废油等均为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其他如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制氮废分子筛、生活垃圾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自然干化后送濮阳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制氮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工程固废能够做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治理措施: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空压机、风机、冷却塔、泵类等,采取加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声等相应的措施后,工程噪声不会出现扰民现象。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生产工艺涉及危险化学品原料C5、间戊二烯、异戊二烯、环戊二烯、双环戊二烯、二甲苯、烧碱等。经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Ⅳ+,对事故影响进行定量预测,说明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企业在在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属可接受水平。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工艺方案合理,总图布置符合环保及安全要求,项目在运行中在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索取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可以到濮阳市瑞森新材料有限公司黄河路西段现有厂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报告。
    (2)公众也可以从网站下载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电子版,其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S8gCXLBHcdBoB1zHxN2jfA,提取码: du9d。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有: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的公众,关心本项目的专家、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包括:
①您对该项目建设所选厂址是否同意,不同意请给出合理理由;
②您认为该项目运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③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④您认为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并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的工作程序,本次项目将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潘主任,联系电话:13839257185;邮箱:1315820602@qq.com
环评单位联系人:张工,电话:0371-67712661,邮箱:hgshbz@163.com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u26SV7qE9GsFwy3S6vG5g,提取码: y3at 。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9日。

建设单位:濮阳市瑞森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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